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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陽杏林酒業酒類產品酒精度不達標上黑榜

中華網酒業6月17日訊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2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在抽取的酒類等28大類食品882批次樣品中,檢出酒類、糕點等15大類食品22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等。

其中,抽檢不合格的酒類產品為汾陽市杏林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陳釀竹酒露酒(2.5L/桶),不合格原因是酒精度問題,檢驗結果為42.5%vol,低于標準45±1.0%vol。

資料顯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堵毒啤罚℅B/T 27588—2011)中規定,酒精度標簽標示值與實測值不得超過±1.0%vol。酒類中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已責成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總局報告。

關鍵詞: 汾陽 杏林 酒業 酒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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